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规范工时制度管理,支持企业发展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天津市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目前企业执行特殊工时制度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加强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行政审批后对企业工时制度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检查对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按规定反馈至政务服务办撤销审批决定,并将相关情况记录信用档案。与政务服务部门加强沟通交流,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二、检查时间安排
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检查范围
从辖区内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用人单位中,随机抽取30%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四、检查内容及方式方法
采取入企监督检查、查阅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报送有关材料。重点检查以下工作落实情况:一是企业执行特殊工时制度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和相应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二是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制度,员工满意程度。三是员工休息休假和福利待遇支付情况。四是查阅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工时记录。同时解读特殊工时制度方面有关政策,听取企业对工时制度方面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扩大检查范围,丰富监管模式。选取有代表性企业和员工代表,覆盖加工制造业、建筑业、畜牧养殖等行业,员工覆盖劳动合同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用工形式。也可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座谈交流等形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抽查检。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区人社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仲裁院配合做好检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人社法规宣传,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四)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指导。要认真发现检查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积累工作经验。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特殊工时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