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2023年4月16日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第8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宝山同志任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炜伟同志任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丹同志任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民就业促进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王金辉同志任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促进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冯洪斌同志任宝坻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场信息化促进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韩艺智同志任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洪利同志任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综合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学兰同志任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维旺同志任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劲松同志任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四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滨同志任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五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庆新同志任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六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连运同志任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七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