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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2年2月20日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
孙宏远同志任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指导推动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应急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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