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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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宏远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10 16:39



经2022年2月20日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党委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

孙宏远同志任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指导推动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应急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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