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森林火灾的概念
森林火灾广义上讲: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都称为森林火灾。狭义讲: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二、森林火灾的危害
(一)森林火灾会烧毁大量的树木,降低森林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降低森林利用价值。
(二)由于森林被烧毁,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护水土的作用,将引起水涝、干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三)森林火灾发生后,促使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使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环境受到干扰,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 。
(四)森林火灾能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威胁森林内附近村镇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发生时产生的大量烟雾,污染空气环境。
三、影响森林火灾发生和蔓延的要素
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与天气(如高温、连续干旱、大风等)、地形、森林可燃物的类型等诸多因素有着密切关系。
高温干旱,晴天时发生火灾,火跑得更欢,烧得更旺。
(一)大风:风助火势,火能生风。有时森林火灾蔓延的速度堪比全速前进的汽车。
(二)可燃物:绿油油的针叶树更易着大火。茂密的灌丛着火,好似浇油。
(三)地形:上山火如猛虎捕食,势不可挡;下山火如老牛吃草,缓慢燃烧。
四、森林火灾因何而起
(一)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
(二)林区内野炊、烧烤。
(三)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
(四)林区内使用枪械狩猎。
五、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规定
林区不准带火;不准吸烟;不准鸣枪狩猎、燃放鞭炮;不准在野外烧粪积肥;不准私自烧荒、烧防火线;不准上坟烧纸;不准滥烧茬地;不准玩火。
六、森林火灾案件类型
(一)失火罪
1.失火罪的概念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刑事立案标准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二)放火罪
1.放火罪的概念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放火引起森林火灾刑事立案标准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林安发〔2001〕56号文件规定: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七、发生森林火灾如何报警
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任何人发现森林火情,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可直接拨通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
注意做到:应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乡、村及具体地名;讲清楚火势大小或危险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在“12119”接线员放下电话后才挂线。
八、发生森林火灾如何组织扑救
小火由各镇(街道)组织村队及林农大户进行扑救;火势较大应及时报警,由区公安消防部队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