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实施好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扶持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2023年天津市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项目安排,制定我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探索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发挥大豆固氮提高土壤肥力作用,减少化肥使用量,提升生态效益,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调动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大豆油料生产积极性,扩大大豆和油料种植面积。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把握好发展大豆油料生产与粮食、蔬菜等生产之间的关系,做好区域布局。
(二)培养典型,示范带动。选择生产条件优、带动能力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选取适宜地块组织实施。同时,积极整合其他项目,形成合力。
(三)因地制宜,提升质量。针对不同区域的土壤、气候、种植习惯等特点,结合耕地撂荒治理重点区域,充分挖掘各种土地潜力,积极引导农民种植大豆油料作物,提高单产水平和耕地质量。
(四)优化茬口,创新模式。鼓励开展大豆油料生产试验示范,根据土地资源和作物品种,合理安排茬口,筛选耐旱耐瘠薄、节水节肥的适合品种,积极探索轮作、间作、套种等多种易推广可复制的技术模式,并进行推广示范。
(五)积极扶持,尊重意愿。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在尊重种植主体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扶持政策和技术服务,调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性,稳妥有序推进扶持大豆油料生产,确保有成效、可持续。
三、任务目标
2023年,在全区范围内完成大豆种植0.6万亩,油料作物(用于食用的油料作物生产,包括花生、油菜籽、葵花籽、芝麻、胡麻等,不含牡丹、核桃等木本植物)种植0.04万亩,提高大豆和油料作物保障水平。鼓励各镇街开展自主示范,利用社会资金,增加种植面积。
四、实施条件
(一)实施地块。在全区范围组织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
(二)补助标准。种植一茬春大豆或轮作夏大豆平作按照核验合格亩数进行补助,同时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春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或“夏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的按照大豆实际种植面积核验合格亩数进行补助,同时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市级对我区绩效评价奖补资金量决定,最高不超过200元/亩。大豆种植地块纳入农机作业托管范围。大豆生产采取平作或粮豆间作(大豆种植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模式,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应达到50亩以上;种植油料作物具体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300元/亩,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应达到10亩以上。
(三)补助主体。补助主体为我区基本农户、村集体耕地承包户、国有农场职工、国有农场耕地承包户以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四)技术模式。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平作大豆,在无地表水灌溉和地下水超采区休耕耗水较大作物实行“一年一熟”制,种植一季春播大豆,或采取“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间作模式;在盐渍化程度较高和土壤状况较差的麦区,推广小麦与夏播大豆“一年两熟”制轮作模式,或小麦与“夏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一年两熟”制间作模式。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区农业农村委根据我区实际,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大豆油料生产扶持政策,并明确核查验收细则,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各街镇遴选实施主体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实施主体的面积核查、验收等工作,于9月中旬前完成。
(三)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委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照《天津市2023年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区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于2024年1月19日前,由区农业农村委以正式文件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四)绩效评价。市农业农村委根据《天津市2023年耕地资源保护(大豆油料生产扶持)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等级意见,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提出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实施内容,细化具体措施,加强政策解读,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中心制定完善的大豆油料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落实各种技术模式所需种子,满足种植需要。
(三)严格资金使用。对实施主体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兑付,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狠抓核查推动。区农业农村委将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生产面积、技术措施、指导服务等工作落实。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搞好总结宣传。注重挖掘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相关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积极宣传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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