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今天是:2025年05月25日 星期日

无障碍 | 关怀版 | 简体| 繁体

政务公开 > 区农业农村委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区农业农村委文件
宝坻区2023年耕地深松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13 11:00
无障碍语音播报
0:00 / 0:00

为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科学高效推进农机耕地深松技术推广应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要求,促进耕地质量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导,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加大农机耕地深松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增加耕地蓄水保墒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行政推动、补助引导、完善机制、自愿参与、确保效果”原则,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持续推动“互联网+”信息化远程监测技术在耕地深松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深松作业质量和行政监管效率。

作业块地当年只享受一次补助,原则上以“农机精准作业监管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水田地、林地等不应开展耕地深松作业。

三、任务指标和资金安排

2023年,按照市农业农村委任务分配,全区实施耕地深松面积8万亩。

补助资金从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安排,根据各项目区实际完成情况拨付。

四、补助的受益对象、标准、方式

(一)补助受益对象

本区自愿实施作业的农户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

对实施耕地深松且质量合格的,按每亩30元给予补助。

(三)补助方式

按照“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验收合格后,兑付给实施作业主体。

五、作业机具、作业方式和质量要求

(一)作业机具

作业机具必须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1-2017),实施作业的拖拉机须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获得检验合格标志。

(二)作业方式

单一间隔深松:一年一熟作物种植区,优先鼓励采取拖拉机带动单一深松功能的深松机具进行作业。

深松旋耕联合整地:两茬平作区,可采取拖拉机带动深松联合作业机具进行作业。

为提高作业效果,提倡深松机具配置碎土、弥平部件。

(三)质量要求

作业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结合我区实际,深松深度不低于28cm,相邻两深松行间距不得大于56cm(2倍深松深度)。

六、组织实施

(一)分解任务

结合近年全区耕地深松作业实际和各街镇本年度作物种植意向,计划在八门城镇等22个街镇实施,作业任务分配见《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耕地深松任务分配计划表》(附件1)。区农业农村委根据“监管系统”监测数据,统筹调度各项目街镇对接实施作业主体任务完成进度,结合农时可调减各项目街镇耕地深松任务,区农业农村委对调出的作业任务结合其他街镇作业需求进行调配,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

(二)确定实施作业主体

根据耕地深松作业年度任务遴选确定实施作业主体,优先发挥国家、市级示范和市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作用。

项目实施作业主体条件:一是具有正规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依法依规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2年。二是主体名下具有5台12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及配套满足作业需求的专业深松机,拖拉机须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获得检验合格标志。三是主动接受监管,作业机具必须安装作业监测终端。

(三)实施作业

实施作业主体应在实施作业前,做好机具安装、调试和登记工作,填写《天津市2023年耕地深松作业项目实施作业主体基本情况及机具监测设备明细表》(附件2),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实施作业主体完成作业后,与受益对象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进行确认,填写《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耕地深松面积和质量确认表》(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提交村、街镇进行核实并在《确认表》上盖章签字确认,实施作业主体应及时将《确认表》提交区农业农村委。

(四)比对确认

区农业农村委在实施作业主体提交全部材料后,及时完成“监管系统”和《确认表》数据比对工作,研判得出有效作业面积。原则上以“监管系统”数据作为确定有效作业面积的主要依据。

有效作业面积=(总作业面积-总重叠面积)×达标比

其中:1.作业面积指的是作业状态下,作业幅宽乘以作业长度的面积。达标面积指的是作业深度达到规定深度以上的面积。达标面积除以作业面积,得到达标比。当达标比≥85%时,视为全部合格;达标比<85%时,按实际达标比测算。

2.作业面积、重叠面积、达标比从“监管系统”中获取,以日为单位,按照单台作业拖拉机统计。

(五)开展公示

区农业农村委形成《天津市2023年耕地深松项目受益情况公告》(附件4),并在项目区政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以村为单位实施深松作业的,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以规模经营主体为单位实施深松作业的,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不得少于7天。

(六)兑付资金

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委向区财政局提出结算申请,并提交《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耕地深松资金结算明细表》(附件5)、实施作业主体开具的作业资金结算发票等材料。区财政局应及时完成确认审核,并根据预算安排情况及时将资金兑付至实施作业主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委、各项目实施街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统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负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做好技术服务

区农业农村委要组织相应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实施作业主体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协助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要加强对实施作业主体的警示教育,未经区农业农村委允许,不得随意调换相关作业机具,不得擅自拆改监测终端。要组织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实施作业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作业,驾驶操作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

(三)强化监督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监测终端和“监管系统”在作业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机具作业图像不清晰、未有效记录作业数据等监测终端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机手联系售后部门尽快解决。同时,指导实施作业主体使用手机智能监管系统平台,每天对作业量进行统计;结合“监管系统”情况,对作业主体实施作业情况进行抽查,填写《天津市2023年耕地深松作业面积和质量监督检查表》(附件6),并留存监督检查的相关材料。

(四)明确工作职责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具体任务落实、管理推动、进度报送、相关资料归档留存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审核、兑付和监督。各项目实施街镇负责组织村(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与实施作业主体对接、作业情况核实确认、作业手续归档留存等工作。

(五)确保资金安全

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资金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规范使用。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六)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现场演示、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对耕地深松补助政策进行宣传,为推进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政策信息、受益信息公示公开。公布本区项目工作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022-29243345,切实畅通社会监督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总结和宣传作业项目实施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项目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