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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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30 16:0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天津市农业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论述,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绿色发展和支持复种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政策挟持、科技支撑、疏堵结合、依法治理的原则,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格局,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达到农业农村部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标准,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9%以上,基本实现全量化综合利用。

1.小麦秸秆。要求在本区作业的小麦收获机全部加装粉碎装置(计划离田除外),保证小麦秸秆在小麦机收同时粉碎还田,推广秸秆与麦茬利用秸秆粉碎还田机再次粉碎还田,加快秸秆腐烂,实现肥料化利用。小麦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

2.玉米秸秆。玉米秸秆以机械化粉碎还田肥料化利用、青黄贮饲料化利用、打捆离田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要途径。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深翻的作业模式,改善土壤结构。玉米秸秆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

3.棉花秸秆。棉花秸秆以离田燃料化利用为主,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

4.水稻秸秆。水稻秸秆由收储运体系机械化打捆离田,主要以饲料化、燃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为主,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

5.对不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小、边、散地块,各街镇要加大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督促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严防焚烧。

(三)完成时限

全区水稻、小麦、玉米、棉花、高粱等秸秆综合利用应按照农时,分别在3月、6月和12月底前完成。

二、职责分工

各街镇、园区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各街镇、园区要结合自己实际,选择有效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统筹规划秸秆离田、还田作业区域,并积极做好与作业主体对接,组织作业主体开展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离田作业。同时对无法使用农机具进行处理的小、散、边地块的秸秆,自行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确定小麦、玉米、水稻的收割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督导街镇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的落实,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考核管理工作,配合各街镇组好作业机手的技术培训和作业机械的调度、协调等工作。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

三、支持政策

(一)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补贴扶持

1.支持内容。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搂草机、青饲料收获机、有机肥加工设备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进行重点补贴,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装备支撑。

2.补贴标准。对本区农业生产者购置上述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给予财政补贴。具体补贴额按照现行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执行。

3.资金来源。2022年中央和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二)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

1.支持内容。利用政策资金扶持水稻、小麦秸秆离田作业,小麦秸秆与麦茬利用秸秆粉碎还田机再次粉碎还田作业,单茬玉米直立秸秆粉碎还田旋耕作业、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深翻作业及田间、地头散落的农作物秸秆收集离田作业。

2.补贴标准。采取“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具体补贴标准按照宝坻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实施细则执行。

3.资金来源。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属地职责,加强网格化管理

各街镇政府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科学制定本街镇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本街镇各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渠道、措施和进度,要落实到村和具体田块,并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日常工作联系。二是要积极主动与农机作业主体对接,确保秸秆综合利用作业任务按时完成。三是要继续利用好网格化管理体系平台,组织人员排查,对不便于机械化作业的小地块及时组织人员将秸秆清除。四是要强化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巡查检查力度。街镇政府和村委会要签订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五是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努力推动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并分别于3月、6月、12月底前报送《宝坻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统计表》

(二)大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公益宣传和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认识,营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投放公益广告、下乡进村宣传、发放明白纸、悬挂标语横幅、村中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好处,让秸秆禁烧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政策措施落实

加大区、街镇、村三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区级部门强化对街镇、村的督导,督促各街镇按进度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各村应在“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还要加强对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械的检查,凡没有配带秸秆粉碎抛洒装置或配带不符合要求的收获机械,一律不得进田作业。二是各街镇加快建设以企业为龙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的农作物秸秆收集和物流、加工体系。引导秸秆收集、打捆、储运,提升农作物秸秆利用质量和经济效益。三是区、街镇两级要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强化秸秆隐患清理。针对田间农作物秸秆焚烧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四是区、街镇两级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与成果推广。围绕秸秆肥料、饲料、燃料、基料、原料利用等领域,鼓励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方法的研发、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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