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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宝坻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各街镇核查验收、统计申报,拟对19个街镇拨付补贴资金,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委或区农业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宝坻区农业农村委监督电话:022-29241742
宝坻区农业中心监督电话:022-29243345
附件:宝坻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结算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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