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防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天津市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3年—2027年)》等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宝坻区农业农村委起草了《宝坻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5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到区农业农村委。
通讯地址:宝坻区政信街与开元路交叉口
联系人:赵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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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宝坻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