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天津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宝坻区新时代人才奠基工程实施办法》、《宝坻区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选拔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2023年2月26日,向各镇街发送了《关于开展宝坻区第三批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共有47人报名,对各镇街报送的人选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诚信审查,审查合格人员32人,并于9月15日聘请专家进行了评审,评选出创新创业顶尖人才1名,创新创业优秀人才6名,创新创业能手8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9月22日至9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委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