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建立健全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农业有害生物造成的农作物损失,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天津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宝坻区农业农村委牵头起草了《宝坻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本反馈到区农业农村委灾害部。
通讯地址:宝坻区政信街与开元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梦颖
电话:022-29997619
附件:宝坻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