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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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21 11:22

   

区农业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有关种植业、畜牧水产业、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成果、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转化和推广,组织农业项目实施,开展农业机械化区域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和耕地保护。

(三)负责行业所属各类产品检验检测;承担农产品质量检验和优质荣誉产品复查、跟踪检验;承担有关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负责对农业系统同类检验机构和有关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四)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动植物疫病防控计划、扑灭计划、应急预案建议等,实施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分析、疫情报告和疫情扑灭工作,开展动植物疫病研究、信息采集、防治技术推广、防疫检疫人员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五)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材料审核工作;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及品牌培育;负责有关标准推广工作;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六)承担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水产养殖技术与工程、渔业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及渔业经济与信息技术等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水生生物遗传育种、引种、种质鉴定及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承担渔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与普及工作。

(七)指导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培育、认定和推广等工作,承担农业名特优新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基地建设具体工作及名特优新农产品开发推广工作;组织我区优质农产品参与流通,提供购销信息;负责优质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科研选育、繁育及新品种试验、示范。

(八)负责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相关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九)开展农作物品种试验、种子质量检验、种子行业信息服务,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品种审定登记和引种备案;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

(十)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十一)负责协助做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农村新能源发展,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程。

(十二)组织参与生产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四)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梁鸿志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政信街交口西侧

邮政编码:3018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2-2924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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