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各项林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本区林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
计。负责本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本区林木防火工作及防沙治沙工作。指导街镇的林业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砍伐。监督林业投入品使用。负责各种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包括濒危物种、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负责本区内林业建设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负责天津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管,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依法查处林业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林业、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负责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和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推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智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实施国家间有关农业援助项目。
(十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0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787.4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02万元、农林水支出84.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722.94。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25995.11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25995.1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6225.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金额较多。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8787.44万元,占72.27%;一般公共预算7207.67万元,占27.73%;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25995.1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62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53.81万元,占4.44%;项目支出24757.30万元,占95.2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995.1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62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87.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0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995.1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62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02万元、农林水支出84.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722.94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11.1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614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金额减少。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1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7.1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退役安置”10.00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10.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
2、“卫生健康支出”61.0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比例调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1.0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51.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支出”127.1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
“农业农村”117.1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78.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农产品质量安全”39.05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发展”7760.6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农村合作经济”220.9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合作经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12.50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出;“渔业发展”996.00万元,主要用于渔业发展补助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9700.00万元,主要用于增发2023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农村综合改革”2553.00万元,包括:“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255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498.30万元,包括:“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498.3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3.8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19.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紧压实办公经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95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06万元、津贴补贴221.00万元、奖金125.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1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万元、住房公积金227.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4万元、退休费11.55万元、生活补助5.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万元。
公用经费19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08万元、水费1.02万元、电费11.40万元、邮电费7万元、取暖费19.28万元、物业管理费30.01万元、差旅费10万元、租赁费4.37万元、公务接待费7.50万元、劳务费8.64万元、委托业务费5.64万元、工会经费12.21万元、福利费15.55万元、其他交通福利费32.87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7.5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紧压实“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5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紧压实“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3.34万元,包括办公费29.08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02万元、办公用房电费11.40万元、邮电费7.00万元、取暖费19.28万元、物业管理费30.01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福利费15.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70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95.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4.38万元。主要项目是:增发2023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7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金额6067.30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