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内林业生产所需关键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林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工作;负责森林培育,实施区域内森林火灾防治宣传等工作,提供林业信息服务;负责辖区内林木有害生物、林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负责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9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5.16万元、农林水支出3377.14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5315.29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5315.2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结转结余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798.2万元,占33.83%;一般公共预算3517.09万元,占66.17%;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5315.2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结转结余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48.13万元,占32.89%;项目支出3567.16万元,占67.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315.2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结转结余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15.2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7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结转结余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5.16万元、农林水支出3377.14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0.1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19.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9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2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6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退役安置”165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16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3.0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增加和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3.03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73.0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4、“节能环保支出”2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其中:
“自然生态保护”7万元,包括:“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28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物危害防控项目,陆生野生动物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提升;“自然保护地”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5、“农林水支出”3377.1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93.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农业农村”181.38万元,包括:“事业运行”181.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
“林业和草原”3195.8万元,包括:“事业机构”133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及项目资金使用;“森林资源培育”12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项目支出;“森林资源管理”7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绿化养管费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6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支出;“其他林业支出”820万元,主要用于青龙湾固沙林服务部土地租金项目支出和青龙湾固沙林管护项目。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8.13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156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4.75万元、津贴补贴159万元、绩效工资37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5.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7元、住房公积金406.53万元、退休费29.27万元,生活补助22.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4万元。
公用经费18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4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5.6万元、取暖费23万元、物业管理费37万元、差旅费23.16万元、委托业务费6.12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无变化。具体情况:
( 一)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二)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5.1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505.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1505.1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505.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05.16万元,包括:“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505.16万元,主要用于重点生态林管护市财政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市财政补助。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林业发展服务中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1.38万元,包括办公费23.4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5.6万元、取暖费23万元、物业管理费37万元、差旅费23.16万元、委托业务费6.12万元,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金额3567.1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