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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18 14:48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处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各项林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本区林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负责本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本区林木防火工作及防沙治沙工作。指导街镇的林业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砍伐。监督林业投入品使用。负责各种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包括濒危物种、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负责本区内林业建设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负责天津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管,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依法查处林业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林业、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林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负责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和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推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智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实施国家间有关农业援助项目。

(15)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内设 10 个职能科室;下辖0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2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2万元、农林水支出19967.3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0万元。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2年收支总预算20125.3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0125.3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7879.4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75万元,占0.01%;一般公共预算20124.61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2年支出预算20125.3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7879.4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68.11万元,占5.8%;项目支出18957.25万元,占94.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125.3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7879.4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2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75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125.3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7879.4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42万元、农林水支出19967.3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25.3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7879.4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3.30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2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4.4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3.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4.4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8.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15.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19967.3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7860.3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农业农村”11765.5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034.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02.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7.62万元、退役士兵经费14.0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6.0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6.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637.1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丰收节150.00万元、能繁母猪购置补助项目487.10万元;“农村社会事业”2520.00万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520.0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6827.00万元,主要用于禁养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6827.00万元;“渔业发展”680.00万元,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680.0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1.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专班工作经费20.00万元、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工作经费41.00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2753.00万元,包括:“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2753.00万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奖补资金2617.0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136.00万元。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448.80万元,包括“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448.8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出5448.80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10.3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10.30万元,包括“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30万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统筹资金10.30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8.1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17.8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用经费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95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1.69万元、津贴补贴254.30万元、奖金14.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2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1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2万元、住房公积金248.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25万元、退休费8.05万元、生活补助9.36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9万元。

公用经费21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96万元、印刷费2.50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8.5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取暖费19.28万元、物业管理费37.02万元、差旅费8.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5.00万元、租赁费1.65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劳务费8.64万元、委托业务费3.52万元、工会经费12.93万元、福利费16.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9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7.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具体情况: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0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符合出国规定的干部增加。

(二)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

(三)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增加。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4.69万元,包括办公费31.96万元、印刷费2.5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8.00万元、会议费0.00万元、福利费16.22万元、日常维修费0.0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0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0.0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9.2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费用106.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项目是:公用经费16.00万元,农业专班工作经费6.00万元,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工作经费6.84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底,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金额18943.2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