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林业、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种子、种苗、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监督、农(林)野生植物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三)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兽药、饲料、畜牧、水产、种畜禽、生鲜乳、屠宰和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兽医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四)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五)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农业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
(六)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林地、林业资源、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
(七)提出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八)组织推动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农业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工作。
(十)监督指导各街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我支队内设9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660.3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 1660.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660.3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660.3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5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660.3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660.30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支出261.4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支出34.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支出319.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4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92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8.65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7.99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住房公积金支出327.79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支出127.64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临时工发放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
办公费支出21.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等;
印刷费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类手续支出;
水费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电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邮电费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信函等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支出0.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场所卫生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
租赁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赁办公用房专属通讯网络及其他设备等的费用;
培训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单位的各类培训费用;
专用材料费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被装购置费支出26.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被装购置支出,我单位为新成立执法单位,暂无执法服装,按每人4200.00元标准,2021年配备执法服装,2021年预算安排支出26.88万元;
劳务费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委托业务费支出48.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支出13.9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得工会经费;
福利费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得的职工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公车燃料、维修、过桥过路、保险等费用。我单位为新组建单位,现有5辆老旧车执法车辆,执法业务繁多,覆盖面广,2021年预算安排支出2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7.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奖励金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专用设备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60.55 万元,包括办公费21.30万元、印刷费2.52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手续费0.40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6.00万元,邮电费3.50万元,物业管理费0.80万元,差旅费13.00万元,维修(护)费8.00 万元,租赁费2.00 万元,培训费5.00 万元,专用材料费15.00万元,被装购置费26.88万元,劳务费9.00万元,委托业务费48.00万元,工会经费13.90万元,福利费2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37.25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新组建单位。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2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新组建单位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