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本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各项林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组织本区林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负责本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本区林木防火工作及防沙治沙工作。指导街镇的林业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砍伐。监督林业投入品使用。负责各种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包括濒危物种、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负责本区内林业建设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负责天津青龙湾固沙林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负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管,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依法查处林业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林业、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林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根据权限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负责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和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ニ)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推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智力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实施国家间有关农业援助项目。
(十五)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7个预算单位。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35032.0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4880.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3496.8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1747.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9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93.93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35032.0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4880.79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4.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515.4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干部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33301.1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支出、基本业务支出及项目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32.86万元,包括办公费333.95万元,印刷费15.57万元,咨询费6.00万元,手续费1.60万元,水费21.72万元,电费152.50万元,邮电费36.11万元,取暖费107.76万元,物业管理费18.30万元,差旅费94.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0.00万元,维修(护)费28.87万元,租赁费2.00万元,会议费41.20万元,培训费38.51万元,公务接待费13.00万元,专用材料费88.00万元,被装购置费26.88万元,劳务费97.89万元,委托业务费822.00万元,工会经费154.20万元,福利费225.0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9.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预算金额 17909.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67.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32.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二级单位。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符合条件的干部减少。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4.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2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3.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7.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