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主要职责
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负责行业所属各类产品检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动植物疫病防控计划、扑灭计划、应急预案建议;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材料审核工作;承担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水产养殖技术与工程等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培育、认定和推广等工作;负责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相关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农村新能源发展,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程。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15个职能部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2858.7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2858.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858.7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2858.7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0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9.7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2858.7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2858.70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7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96.8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干部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12173.0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33.00万元,包括办公费51.35万元、印刷费4.00万元、咨询费5.00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4.00万元、电费55.00万元、邮电费16.00万元、取暖费55.30万元、物业管理费13.50万元、差旅费16.0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6.5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专用材料费73.00万元、劳务费86.90万元、委托业务费20.00万元、工会经费75.10万元、福利费88.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其他交通费73.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金额7253.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9.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组合并新成立单位。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0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8.0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组合并新成立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 1.5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组合并新成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