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一、部门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区内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
(三)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建议、重大技术措施建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安全监理和使用、维修的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业机械、零配件供应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农业机械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机化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农业机械信息和综合统计,提供农机化技术和信息服务。
(八)负责乡镇街农机管理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对农业机械推广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经营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十)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计划,管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项资金。
(十一)发展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培训资格的管理。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内设 7 个职能处室,下辖 5 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 133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335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335 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 1335 万元,其中:农机水支出 1335万元,主要用于 本部门业务支出及基本支出。
三、我单位2016年度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