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畜牧水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区内畜牧水产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和培训教育等服务。
(三)参与制定全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畜牧水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
(四)加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畜牧水产业的良种繁育、组织畜牧水产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水产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参与畜牧水产业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立项审批、报批及组织实施。
(五)指导种畜禽和水产品种资源保护、培育、审定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承担畜禽水产品的残毒监测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的职能。
(六)受区农业委员会委托,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防疫、检疫监督、畜产品安全、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饲料监管和奶业管理工作;负责渔政监督、水产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畜牧水产业的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负责查处违反有关畜牧水产业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负责管理下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天津市宝坻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9个职能科室;下辖3个二级预算单位,下辖3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394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71万元,事业收入179.91万元,经营收入295.76万元,其他收入1103.16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3949.83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农林水支出3867.4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及业务支出。
三、我单位2016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