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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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宝坻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06 06:00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市、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制定区年度和中长期民政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推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和区域勘界工作,拟定本区行政建制的撤并、划分的方案和申报;拟定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落实社会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落实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规范化指导、综合监管等工作,履行社会组织年检、评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结合业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8.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84.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92.9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17.89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10515.60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0515.6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261.4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职能转出。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292.90万元,占12.30%;一般公共预算8738.30万元,占83.10%;政府性基金预算484.40万元,占4.6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10515.6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261.43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职能转出。其中:基本支出643.81万元,占6.12%;项目支出9871.79万元,占93.8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453.6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261.68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职能转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8.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84.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230.90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453.6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261.68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职能转出。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2万元、其他支出580.4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84.4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88.7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551.84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职能转出。

(二)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56.4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548.5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职能转出,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850.9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49.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及各类人员经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301.54万元,主要用于两节慰问及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等;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2.06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1.3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6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退役安置”156.60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156.60万元,主要用于转业士兵工资支出;

“社会福利”1584.13万元,包括:“儿童福利”404.03万元,主要用于孤儿救助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支出;“老年福利”1180.10万元,主要用于适老化改造支出、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日间照料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困难老年人两项补贴、百岁老人营养补贴、80-99岁老人高龄津贴;

“残疾人事业”2070.90万元,包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2070.9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补助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2260.62万元,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96.9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863.6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临时救助”608.00万元,包括:“临时救助支出”608.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434.46万元,包括:“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9.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供养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05.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供养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328.66万元,包括:“其他城市生活救助”万元,主要用于无丧葬人员丧葬补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314.8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家庭一次性补贴;

2、“卫生健康支出”32.3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7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2.3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7.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5.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3.8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其中:

人员经费532.06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93.69万元、津贴补贴115.65万元、奖金64.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131.24万元、退休费23.87万元、生活补助2.60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2万元。

公用经费11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30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手续费0.30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10.00万元、邮电费2.40万元、取暖费6.25万元、物业管理费14.58万元、差旅费6.00万元、维修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10.28万元、工会经费6.69万元、福利费8.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4.8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结余资金减少。

(二)具体情况。

1、 “其他支出”580.4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194.24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减少,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580.47万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580.47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养老服务等项目;

2、“债务付息支出”484.4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484.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利息支出,其中: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84.40万元,包括:“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484.4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专项债利息。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1.75万元,包括办公费25.30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手续费0.30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10.00万元、邮电费2.40万元、取暖费6.25万元、物业管理费14.58万元、差旅费6.00万元、维修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10.28万元、工会经费6.69万元、福利费8.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复印纸0.64万元,文件柜0.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9个,涉及预算金额9809.7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