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和彩票发行任务;负责全面建成具有本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负责全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数据整体统计汇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内设1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5.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万元、其他支出65.5万元。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280.94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280.9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7.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百岁老人营养补贴、居家养老护理补贴、老人食堂补贴等项目资金预算。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5.54万元,占5.11 %;一般公共预算1215.4万元,占94.89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280.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3人支出增加,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57.4万元,占27.9%;项目支出923.5万元,占72.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80.9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百岁老人营养补贴、居家养老护理补贴、老人食堂补贴等项目资金预算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65.54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0.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支出增加,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万元、其他支出65.5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5.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2.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百岁老人营养款,居家养老护理补贴款,老人家食堂补贴款等项目资金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9.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7.3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人员的相关收支,退休1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百岁老人营养补贴、老人食堂补贴等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305.48万元,包括:“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5.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积金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1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福利”858万元,包括:“老年福利”858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百岁老人营养补贴、老人食堂补贴等项目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15.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8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1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7.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9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人员的相关收支,退休1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百岁老人营养补贴、老人食堂补贴等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33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01万元、津贴补贴35.59万元、绩效工资80.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17万元、住房公积金86.65万元、退休费2.88万元、生活补助1.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
公用经费2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8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0.3万元、手续费0.25万元、取暖费2.3万元、差旅费4.5万元、委托业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3.72万元、福利费4.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一)总体情况。
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使用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具体情况。
“其他支出”65.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使用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5.5万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5.5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和百岁老人营养补贴款。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购买复印纸项目0.6万元,档案柜项目0.7万元,办公桌项目0.14万元,办公椅项目0.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单位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85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