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内设3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5818.2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24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3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6254.65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6254.6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25.17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支出。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436.41万元,占7%;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5818.24万元,占9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6254.6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25.17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76.34万元,占17%;项目支出5178.31万元,占8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36.4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0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殡仪事务中心运营补贴资金预算项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6.4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01.6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27.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3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4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01.6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二)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27.6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02.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项目经费,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9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保险;
“社会福利”407.74万元,包括:“殡葬”407.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8.73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7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
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4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9.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其中:
人员经费185.9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44万元、津贴补贴19.12万元、绩效工资43.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7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71万元、住房公积金4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7万元。
公用经费 20.48 万元,主要包括:电费8.28万元、委托业务费1.36万元、工会经费4.73万元、福利费6.11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4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5.00万元。主要项目是:火化炉、焚烧炉大修及环保尾气处理运行服务项目275.00万元,殡葬用品及礼仪服务采购项目600.00万元,2024年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寝园)墓碑采购及安装(经营8/9/10)项目200.00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寝园)墓位基础建设(经营8/9/10)项目150.00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寝园)围墙及护坡建设项目200.00万元,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寝园)地下管道建设项目120.00万元,2024年预算公用经费项目1.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殡葬用车。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23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