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3.5558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26.825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收支总预算10964.955896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0964.95589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575.404104万元,主要原因是 个别项目资金纳入二级预算单位预算中。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3.555896万元,占0.58 %;一般公共预算10901.4万元,占99.4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10964.95589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575.404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纳入下属二级单位预算。其中:基本支出653.178651万元,占5.96%;项目支出10311.777245万元,占94.0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902.57865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637.78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收支。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178651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902.57865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637.78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收支。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4.448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02.07865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638.28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收支。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4.44865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640.00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4011.27865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792.2786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及各类人员经费;“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248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员等工资及社区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33万元,主要用于两节慰问、精神病看护奖励及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等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9.77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8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9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福利”38万元,包括:“老年福利”38万元,主要用于日间照料补贴支出;
“残疾人事业”1764万元,包括:“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176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补助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2651万元,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5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支出;
“临时救助”617万元,包括:“临时救助支出”61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33万元,包括:“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供养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41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供养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288万元,包括:“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88万元,主要用于无丧葬人员丧葬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4万元,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双无业困难群众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31.1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22 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1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6.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粮油物资事务”6.5万元,包括:“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副食补贴;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2.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6.7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53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06万元、津贴补贴107.12万元、奖金61.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62万元、住房公积金12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85万元、退休费18.91万元、生活补助4.41万元、奖励金0.01、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87万元。
公用经费11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4万元、手续费0.4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3.3万元、取暖费6.25万元、物业管理费18.21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5.84万元、工会经费8.15万元、福利费10.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2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孤儿助学补助。
(二)具体情况。
1、 “其他支出”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孤儿助学补助,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5万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补助。
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本单位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13.24万元,包括办公费10.04万元、手续费0.4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3.3万元、取暖费6.25万元、物业管理费18.21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5.84万元、工会经费8.15万元、福利费10.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万元。主要项目是:行政区划勘界费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涉及预算金额 10248.9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