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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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宝坻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02 10:35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部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市、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制定区年度和中长期民政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落实救灾救济政策、规章,核查上报灾情,核拨救灾救济款物;组织接收捐赠款物,组织指导灾区生产自救以及扶贫济困等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活动;加强社会救助,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和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规范管理标准的落实。参与基层政权建设,主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负责行政区划和区域勘界工作,拟定本区行政建制的撤并、划分的方案和申报。依法实施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并提供优质殡仪服务。依法做好全区结婚、离婚和收养登记工作;依法做好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承担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分职能。拟定年度老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辖3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

2.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3.天津市宝坻区救助管理站

4.天津市宝坻区殡仪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50.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5318.4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90.1572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69.005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9058.937265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9058.93726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292.177265万元,主要原因是 祥安寝园与殡仪事务中心并账。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290.157265万元,占6.77 %;一般公共预算12450.34万元,占65.33%;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5318.44万元,占27.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17832.335896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065.575896万元,主要原因是寝园合并到殡仪事务中心。其中:基本支出1912.688651万元,占10.73%;项目支出15919.647245万元,占89.2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451.51865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730.51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收支。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50.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178651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451.51865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730.51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收支。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8.188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51.01865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638.28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收支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4.448651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855.01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4259.26865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792.2786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及各类人员经费;“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248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员等工资及社区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80.99万元,主要用于两节慰问、精神病看护奖励及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日常支出等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7.37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2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1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福利”1111.42万元,包括:“老年福利”897万元,主要用于日间照料补贴支出、居家养老补贴支出;“儿童福利”1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未成年保护支出;“殡葬”204.42万元,主要用于殡仪事务中心日常支出

“残疾人事业”1764万元,包括:“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176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补助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2651万元,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5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支出

“临时救助”617万元,包括:“临时救助支出”61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44.73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日常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33万元,包括:“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供养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41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供养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288万元,包括:“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88万元,主要用于无丧葬人员丧葬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4万元,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双无业困难群众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31.13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2.22 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1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6.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4.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支出。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粮油物资事务”6.5万元,包括:“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副食补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2.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349.8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不同。其中:

人员经费109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6.3万元、津贴补贴163.61万元、奖金61.11万元、绩效工资128.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3.74万元、住房公积金250.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22万元、退休费25.17万元、生活补助6.93万元、奖励金0.0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2万元。

公用经费171.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49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81万元、水费3.6万元、电费20.78万元、邮电费3.5万元、取暖费10.67万元、物业管理费18.21万元、差旅费24万元、维修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8.78万元、工会经费14.54万元、福利费18.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2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孤儿助学补助

(二)具体情况。

1、 “其他支出”0.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孤儿助学补助,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5万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补助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3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3.24万元,包括办公费10.04万元、手续费0.4万元、水费3.5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3.3万元、取暖费6.25万元、物业管理费18.21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5.84万元、工会经费8.15万元、福利费10.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万元。主要项目是:行政区划勘界费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殡葬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2个,涉及预算金额11186.5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