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承担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和彩票发行任务;负责全面建成具有本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负责全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数据整体统计汇总等工作。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内设1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52.6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1万元。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52.69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52.6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4.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252.6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52.6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4.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基本支出237.69万元,占94.06%;项目支出15万元,占5.9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2.6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4.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2.6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4.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1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6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4.9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43.2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5.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205.7万元,包括: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5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老年福利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百岁老人营养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类9.41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9.4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6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9.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支出性质改变。其中:
人员经费21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95万元、津贴补贴12.77万元、绩效工资52.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42万元,住房公积金51.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3万元、退休费2.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万元,生活补助1.26万元
公用经费2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8万元、印刷费1.64万元、手续费0.5万元、邮电费0.88万元、取暖费2.3万元、差旅费5.2万元、公务招待费0.55万元、委托业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2.58万元、福利费3.24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5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增加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25万元,包括办公费3.88万元、印刷费1.64万元、邮电费0.88万元、差旅费5.2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3.24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3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3.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项目是:复印纸项目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15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