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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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5-06-05 00:00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开支单位包括民政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2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11.8万元。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零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6.2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2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零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8万元。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