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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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宝坻区殡葬管理所决算信息公开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25 00:00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受理殡葬服务单位设立、开业、年度验审、变更、扩大占地的申请,审核后报市殡葬管理处;受理制造、销售殡葬设备、殡葬专用品的申请,审核后报市殡葬管理处。

(二)审批辖区内的殡仪馆遗体延期火化和限期火化的申请;审批制造、销售寿衣、花圈的申请;审批公墓、骨灰堂超比例使用维护费的申请。

(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的殡葬改革、殡葬管理和辖区所属殡葬服务单位设备、设施的管理。

(四)对辖区内在墓穴内埋葬遗体、遗骸的(华侨公墓、回民公墓除外),在公墓以外建墓立碑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五)对辖区内未经批准将遗体运出本市的,未经批准制造、销售寿衣、花圈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反规定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宝坻区殡葬管理所下设1个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 1865920.7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146350.81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78297.96 元,占  89.94  %;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  0  %;事业收入  0  元,占  0  %;经营收入  0  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元,占   0 %;其他收入 61099.44 元,占 3.27 %。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 1865920.66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146350.77  元,其中:基本支出 1575833.16 元,占  84.45  %;项目支出  0 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元,占 0  %;经营支出  0  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元,占 0 %。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575161.58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 17356.96 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237897.96  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8800 元,主要用于:机构在职人员单位负担的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097.96元,主要用于机构在职人员单位负担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1271763.18元,其中:殡葬15686.05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256077.13元,主要用于机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65500.44元,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单位负担的医疗保险缴费。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1575161.58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 17356.96 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458415.95元,其中:

基本工资265444.4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岗位和薪级工资;津贴补贴3246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物价、采暖、物业服务补贴等;

绩效工资3667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244.56元,职业年金缴费110144.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500.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288.61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支出;

住房公积金329463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15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值班费、未休假补贴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440.03元,其中:

办公费606元,主要用于机构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支出;

手续费720元,主要用于银行买支票、公务卡年费等;

邮电费503.03元,主要用于机构电话费支出;

差旅费6670元,主要用于机构公务出行差旅费;

工会经费17380元,主要用于单位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8561元,主要用于职工防暑费、体检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305.6元,其中:

退休费22885.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提租补贴等;

奖励金180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2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上下班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退休人员慰问、防暑费等。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津市宝坻区殡葬管理所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