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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决算信息公开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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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纪念先烈,教育人民。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烈士骨灰保存;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革命史料搜集编写;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文物保管;革命先烈纪念活动组织(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内设 1 个职能部门,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    1847538.56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204988.75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59991.26  元,占 68.19   %;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  0  %;事业收入  0  元,占 0   %;经营收入   0 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元,占  0  %;其他收入    401.57元,占   0.02%。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    1847538.56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  204988.75 元,其中:基本支出   1736159.58 元,占  93.97  %;项目支出  0  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  0  %;经营支出  0  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元,占  0  %。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735171.83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269790.25  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26693.64 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62287.4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4406.24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8抚恤(款) 1705015.88元,其中: 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1578322.24元主要用于:单位各项经费支出;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31143.7 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项)31143.7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1735171.83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269790.25  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278502.89   元;其中:

基本工资221275   元,主要用于:职工职务工资和薪级工资;

津贴补贴26857.9元,主要用于:职工物价补贴、提租补贴、采暖补贴、物业补贴;

绩效工资294178  元,主要用于: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402.4 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82452.24 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701.2 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6444.63 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失业、工伤、生育、残疾军人医疗救助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276859 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9332.52 元,主要用于:带薪休假费、值班费、临时工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5832.44 元;其中:

办公费3323.15 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

咨询费14557 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费用;

手续费895 元,主要用于:买支票手续费和银行账户维护灯费用;

水费2955 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用水;

电费32740.82 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用电;

邮电费1613 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电话费;

取暖费938.89 元,主要用于:单位冬季取暖费;

差旅费2110 元,主要用于:职工因公出行费用;

维修(护)费246745.31 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固定资产维修费用;

劳务费9600 元,主要用于: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

工会经费13880 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会经费支出;

福利费16749.83 元,主要用于:职工防暑降温费和体检费、伙食补贴;

其他交通费1300 元,主要用于:烈士家属取烈士骨灰交通费

税金及附加费用10391.08 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工资个税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33.36 元,主要用于: 日常其他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396.5 元。其中:

退休费20156.5 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奖励金60元,主要用于:职工独生子女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180 元,主要用于: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

4、“资本性支出”14440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4440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管理所购买格力空调5400元,海信电视4630元,联想电脑4410元。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44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烈士陵园管理所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