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部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市、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制定区年度和中长期民政事业发展计划。负责优抚、退伍安置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伤残评定及等级调整的初审和核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负伤人员伤亡抚恤和烈士的初审报批及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协调双拥工作;负责落实救灾救济政策、规章,核查上报灾情,核拨救灾救济款物;组织接收捐赠款物,组织指导灾区生产自救以及扶贫济困等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活动;加强社会救助,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参与基层政权建设,主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负责行政区划和区域勘界工作,拟定本区行政建制的撤并、划分的方案和申报。依法做好全区结婚、离婚和收养登记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宝坻区民政局内设 7 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 244579382.07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26750970.33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4735737.86 元,占 95 %;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 0 %;事业收入 0 元,占 0 %;经营收入 0 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元,占 0 %;其他收入 1371708.86 元,占 0.00 %。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 244579382.07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26750970.33 元,其中:基本支出 18425693.37 元,占 7 %;项目支出 216393201.57 元,占 88 %;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 0 %;经营支出 0 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元,占 0 %。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20909113.55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31652346.72 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20102583.85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6812165.41元,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11523631.81元,主要用于:机关的人员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12251257.28元,主要用于社区物业管理人员工资支出4020257.28元、镇街社区服务群众和社区办公经费 7200000元、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974000元,居家养老57000元。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3037276.32元,主要资金用于寝园运填坑塘工程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65081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5669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0838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支出共16388490元,其中:
“死亡抚恤”支出325784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军徐广金、倪守礼、崔少英、王殿奎一次性抚恤金。
“伤残抚恤”支出5329868.5元用于发放在职伤残抚恤金。
“义务兵优待”支出580000元,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其他优抚支出”7220781.5元,用于重点优抚对象过节费、取暖费、一次性补助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共支出20511267元,其中:
“退役士兵安置”支出20446267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65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培训。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共支出390400元,其中:
“老年福利”支出390400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政府补贴。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28955238元,其中: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28955238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090900元,其中: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支出5553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人员补助。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支出65356000元,用于发放农村低保人员救济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临时救助支出” 1690540.96元,其中:
“临时救助支出”1690540.6元,主要用于困难人员临时救济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2380655元,其中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88655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1992000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共计11499746.48元。其中: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11499746.48元。主要用于城镇双无业困难补助478400元,八一慰问1384984.8元,严重精神病患者看护奖励1170600元,农村城市支出型贫困4956000元,春节慰问、优抚临时救助1896370元,退役士兵补缴保险1613391.68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共计709469.7元,其中: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7989.5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709469.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优抚对象医疗”共481480.2元,其中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81480.2元,主要用于1-6级残疾军人医疗费。
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共计97060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支出97060元,其中:
“其他粮油事物支出” 97060元,主要用于副食补贴支出。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 17784321.98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4516841.47 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5057461.19 元,其中:
“基本工资” 3765508 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津贴补贴”1082006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补贴
“奖金”452896.4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绩效奖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83505.88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2624.7元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职业年金缴费”10838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96287.6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生育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住房公积金”152418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92064.5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值班费、年休假、文员、退役士兵安置人员工资,选岗人员工资。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684.36元。其中:
“退休费”53210.36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工资
“抚恤金”1121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家属丧葬费
“生活补助”6518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驻村干部生活补助。
“医疗费”14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物业人员体检费
“奖励金”150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93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通讯补贴和上下班补贴。
3“商品和服务支出”2253867.43元,其中:
“办公费”204275.48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用品购买
“印刷费”76230元主要用于印制内控手册、传承床位活动宣传册、慰问低保户手提袋。
“咨询费”9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和固定资产盘点评估。
“手续费”105655.75元主要用于房屋质量鉴定费,低保代发手续费。
“邮电费”151222.49元主要用于机关的电话费和专线光纤费、网络监控迁移费、民政业务专线租赁费。
“取暖费”85439元,主要是单位取暖费
“差旅费”178924.5元,主要用于人员日常的差旅支出
“维修费”504489元,主要用于机关的固定资产日常维修,奕冠科技软件开发升级费99960元,车库改造工程款135100元,婚姻科装修改造160000元
“会议费”29082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岗位推介会、社会救助政策培训会。
“培训费”23929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政策培训会、会计培训。
“专用材料费”35934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工本费。
“劳务费”49266.7元,主要用于婚姻数字化服务费,保洁费。
“委托业务费”189222.3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评估费85000元、婚姻档案数字化服务104222.3元。
“工会会费”142540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和退役军人会费。
“福利费”98064.5元,主要用于防暑费、在职人员体检、食堂伙食补助
“税金及附加费用”14956.22元,主要用于防火设备厂的税金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185920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公车改革后的车补费用和租车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576.49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燃料和厨房用品支出。
4、“资本性支出”168309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139809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28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购大门口电动门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2422176.43 元,比2017年增加 280783.95 元,增长 1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机构评估费85000元,婚姻档案数字化服务费104222.3元_。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5808000 元,当年收入 9700000 元,支出总计 13119200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 45442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119200 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3119200 元,主要用于:农村示范社区建设461000元,日间照料建设运营补贴3370000元,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5337000元,居家养老补贴1223000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2400000元,公益创投项目资助资金307200元。养老院院长培训21000元。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7909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7909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8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个(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涉及金额 102901000 元。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本级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___0_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___0_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一般公务用车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民政局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