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宝坻区民政局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开支单位包括民政局机关。
二、“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7.06万元。与2013年相比减少24.9万元,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零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3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3年相比减少6.39万元,2014年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与2013年相比减少18.51万元,2014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3人次。
附件:宝坻区民政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