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科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宝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宝坻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区科协与区科委合署办公。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科技工作、防震减灾工作及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区科技和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区科技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修订本区地震应急预案。
(二)负责协调、指导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本区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区科技成果鉴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奖励、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审核和推荐。
(四)负责本区技术市场规划发展、技术交易合同认定和登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审核工作。
(五)负责本区科技进步考核、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六)承担本区科技动态的调研与监测、科技统计工作。
(七)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和新产品认定的初审、申报。
(八)负责产学研科技合作,指导本区有关部门搞好科技兴农、科技兴工及技术创新工作。
(九)负责本区专利创造和运用的推动工作,负责专利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承担专利执法工作,组织本区专利奖申报。
(十)制定本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性的科普活动;组织和指导全区青少年开展各类科技活动,承办宝坻区科技周,指导本区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科技人才管理。
(十二)负责本区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拟定有关抗震救灾方案、综合防御措施;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十四)协助市地震局做好本区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协助做好震灾、灾情的速报、评估和应急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宝坻区科委内设8个职能科室,年末实有人员90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1人。
第二部分 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8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3万元,占99.1%;其他收入12.4万元,占0.3%。
二、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82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1万元,占21.2%;项目支出3756.9万元,占77.8%。
三、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3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知识产权事务”20万元,其中:
“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20万元,主要用于扶植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等方面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管理事务”475.1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475.1万元,主要用于科委部门基本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228万元,其中:
“高技术研究”228万元,主要用于围绕重大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而开展的研究工作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2309.2万元,其中: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55万元,主要用于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3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2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科技条件与服务”420万元,其中:
“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科技条件,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495万元,其中:
“科普活动”4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9.4万元,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9.4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奖励、核应急等规定项目以外科技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7万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除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605万元,其中: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60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方面的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116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101万元,地震办单位基本支出。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规定项目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02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08.8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0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等。
“津贴补贴”21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的津补贴。
“奖金”7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社会保障缴费”1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未休假补贴、值班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3.4万元,其中
“办公费”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电费”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邮电费”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信函、包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取暖费”2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取暖支出。
“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住宿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工会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2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2.8万元,其中
“离休费”17.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经费。
“退休费”22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生活补助”1.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住房公积金”14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机关工作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支出。
五、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宝坻区科委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4.5万元。
六、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科委(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科委(机关)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科委(机关)201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执行1.1万元。
八、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科委(机关)201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九、关于天津市宝坻区科委(机关)201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科委(机关)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开展科普活动的科普大篷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