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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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24 10:5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及时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机关效能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来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范公开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对各部门公开工作责任和目标进行了详细分解,真正做到了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可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

 2021年,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下称:宝坻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0件次。

(三)公开平台建设。

 推动宝坻政务网持续向好运行。按要求完成栏目信息更新,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利用政务新媒体扩大政府信息覆盖面,强化新媒体政务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人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开发区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学习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梳理科室各自涉及的公开业务,主动担当,按要求及时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和全面。

    开发区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全面的情况,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下一步,开发区将严格按照区政府的指示要求,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性,增强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