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及本市相关规定,依据宝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我区组织编制了《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15-28-01~02单元、15-28-06~07单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于2021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津规资源报〔2021〕399号)。根据方案实施情况,现需核减部分开发地块,按规定编制了《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15-28-01~02单元、15-28-06~07单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现将《调整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21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bdqjjkfq@tj.gov.cn。
一、 编制原则
成片开发调整范围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 基本情况
原方案总面积243.75公顷,拟申请征收集体土地147.53公顷。截至目前,已实施征收7.59公顷。受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企业投资意向变化或资金不足等原因,未能按原计划实施征地,拟核减220.26公顷,包括原国有土地65.62公顷,尚未实施开发的集体土地124.64公顷。调整后情况如下:
《调整方案》包含2个片区,总面积23.4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8.19公顷;集体土地15.30,涉及宝坻区周良街道靳家庄村和甜水井村,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拟申请22.89公顷土地,其中片区1拟征收集体土地1.70公顷,全部为耕地;片区2拟征收21.19公顷土地,其中集体土地7.59公顷已完成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剩余13.60集体土地需征收,建设用地11.92公顷,农用地1.68公顷(耕地0.59公顷)。
三、主要用途及功能
成片开发调整范围内规划地类主要为工矿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陆地水域,其主导功能是工业开发、商业配套建设。
四、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安排工业项目开发建设为主,配套建设商业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类项目。方案计划2026年实施完成,其中2024年已实施征收面积7.59公顷,2026年计划实施面积15.30公顷。
五、合规性分析
《调整方案》符合宝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宝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成片开发相关内容已纳入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为27.67%;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不涉及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不涉及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
六、权益保障
片区实施土地征收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征收土地工作程序》(津规自发〔2019〕1号)的相关规定,保证土地征收程序依法合规。一是依法开展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充分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宝坻区征地区片价》为基础,明确征地补偿标准,更加公开、透明;二是用地单位提前准备,做好资金筹备工作,保障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土地征收资金在征地前保障资金到位。三是各级政府加强对土地补偿专项资金合法使用和适度监管,防止因征地补偿不当而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生活质量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