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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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来源: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24 10:36

  一、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职能:

  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招商服务、财政、统计、安全环保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与区政府国资委共同行使监督国有资产工作。

(一)依据宝坻区总规划,负责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法制定开发区的政策规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与区国资委共同负责开发区内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资产运营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开发区产业规划,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招商政策,编制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对照招商项目,统筹项目落地摆放。初步审核投资项目并报上级审核,统计汇总区域内招商项目。指导、协调天津华泰建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潮南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九园工贸有限公司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工作。

(五)指导区域内各类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六)负责打造开发区良好营商环境和产业生态,统筹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政策宣传、科技和金融服务等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消防、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开发区各项详细规划、年度工程计划、土地使用计划编制工作,制定市政和绿化建设计划。初步审核入区企业选址、规划建设合规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建筑项目和工地管理。配合开展土地征用工作。

(九)负责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各项统计工作。

(十)按照权限负责分配管理和监督财政收支、办理资金收付、财政预决算、土地收益和其他财政性收入管理、监管管理国有资产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内税收收入的收缴、划转、清算等业务。

(十一)负责开发区机关和企业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监察、信访维稳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发区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分支机构或排查机构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其他信息

   负 责 人:鲁春兵

   办公地址: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南环路6号

     邮政编码:3018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冬季)

             8:30-11:30   14:00-18:00(夏季)

   办公电话:022-22539000    022-2253866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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