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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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9-24 15:00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宝坻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宝坻区户口(含蓝印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蓝印户口学生还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学生持转学材料到户口所属片公办初中校登记,请学生及家长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登记。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区教育局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在此期间请家长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数安排入学。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接收学校通知报到上课。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提供的登记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办理学籍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应后果。

3. 学生入校前,家长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学生入学,后果由家长和学生承担。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9241309

宝坻区教育局教育科设立专人专岗,为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解答本次转学工作安排、转学流程等问题。

五、注意事项

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宝坻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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