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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来源:宝坻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8-09 09:50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截止到2023年8月7日已完成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8981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宝坻区广川路16号(301800)

电 话:022-2926291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