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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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宝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05-15 12:00

关于印发《2025年宝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5年宝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局党委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宝坻区交通局

                  2025年4月16日

(联系人:马树存;联系电话:29241862)


2025年宝坻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5年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管控,狠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为主线,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走深、走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全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将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行业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

2.将安全生产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导检查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3.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任务清单》,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

4.严格做好事故提级调查,强化典型事故分析复盘,开展典型小微事故自查自纠,强化事故教训汲取和责任倒查。

5.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导检查等手段,督促各级加强举一反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6.将安全生产作为执法工作重中之重,推进精准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持续做好每季度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和公布。

7.帮扶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严格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

责任部门:政工科、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实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1.加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力度,指导督促执法及巡查人员和企业学好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扎实开展标准宣贯、解读、实施、推广等各环节工作,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将判定标准内容作为行政检查必查项。

2.建立健全各级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受理、转办、核查、奖励等办法。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提升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占比。

3.按季度开展三年行动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推动落实“逢查必考”工作机制,强化结果应用。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安全标准化建设

1.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具体操作规程、机制建设,明确各环节工作规范化流程。

2.做好宝坻区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3.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修订完善执法事项目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

4.研究制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状态数字化采集技术要求。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选树标杆企业,采取大幅度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等正向激励政策。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四)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春运前和“五一”前后,开展两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排查整治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枢纽场站、大交通量路段、危险货物集中储存场所、人员密集施工驻地、公路临水、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

2.严格落实“四查一指导”工作机制。

3.加强督导检查和入企帮扶,注重发挥排查指南、行业专家、信息化支撑作用,压实企业主体、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改

1.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清单。

2.完善“双控”制度,动态更新调整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清单及隐患排查清单,加强重大风险辨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3.紧盯重大隐患闭环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落实假期安全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春节、“五一”、国庆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

2.春运、全国“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措施。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形势分析和指导帮扶

1.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前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通过安委会会议、印发工作通知、安全生产提示等,强化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安排。

2.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推动行业监管力量下沉,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狠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八)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

1.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行动,从源头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

2.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提升运营安全整体预控能力。

3.做好旅游包车客运、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安全管理,推进10年以上老旧营运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带规范使用。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市场准入,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燃气、氢气等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

4.持续深化客运打非治违,加强客运车辆跨省违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跨城市违规运营、5至7座客车非法从事网约车跨城市运营线索筛查,及时通报各地核查处理。

5.做好新能源公交车更新。

责任部门:运输管理科、运输服务中心、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水上交通

1.开展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压实全链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2.严格规范开展渔船检验,提升渔船检验水平。

3.开展内河水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精准排查整治企业、船舶、船员、通航环境和交通秩序等方面隐患问题。

4.强化涉客船舶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船舶配员不足、超范围经营、恶劣天气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船舶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核实排查。

责任部门:运输服务中心、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公路运营

1.开展“百吨王”跨区域布控稽查行动,依托治超系统纠治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2.开展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提升公路基础设施灾害风险抵御能力。

3.开展公路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强化勘察过程管理,提升复杂边坡、排水系统及涉水结构设计质量。

4.持续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实现国省干线公路新发现四、五类桥梁处置率10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一、二类桥比例达90%以上。

责任部门:公路管理科、公路养护中心、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工程建设

1.持续开展公路工程施工驻地防灾治理行动,加强施工驻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建设项目有效落实防灾避险执行条件。

2.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3.从严打击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4.推动平安工地规范化管理。

责任部门:公路管理科、养护中心、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铁路沿线

1.充分发挥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完善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指导监督地方监护道口相关工作。

责任部门:执法支队、养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十三)提升设施装备安全韧性

1.持续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2025年公路安全精品路建设工作。

2.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改造农村公路25.4公里。

3.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设备。

4.做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时更新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

责任部门:公路管理科、公路养护中心、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2.用好各新媒体平台,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并开展“津门交通安全守护者·榜样力量”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培育安全文化。

3.推进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4.持续做好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两类人员”、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加强城市交通驾驶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管理。

5.持续推进安责险投保工作,着力提升事故预防服务质量。

6.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责任部门:办公室、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行业智慧管控能力

1.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结构监测。

2.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的应用。

3.配合推进全国治超“一张网”工程。

责任部门:公路管理科、公路养护中心、运输服务中心、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十六)推动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优化提升交通运输各领域调度指挥能力,强化动态监测、预警研判、调度指挥、应急处置。

2.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及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计划,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3.做好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提升安全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行业应急预案体系

1.推动健全完善行业应急预案体系,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有序推进应急预案修订。

2.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定位清晰、功能完备、分工明确、衔接顺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3.建立健全与预案配套的操作手册或工作程序,加大应急预案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合作

1.强化与气象、公安、应急、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宣传等部门及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之间的合作,深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

2.进一步健全完善京津冀三地跨区域应急合作联动机制。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

(十九)强化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

1.开展公路、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演练,以及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习演练,指导推动各企业常态化开展贴近实战的演习演练。

2.加强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骨干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责任部门: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极端天气防范应对

1.做好气象预警信息转发和信息共享,及时开展调度,全力防范极端天气带来的灾害风险。

2.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严格落实高风险路段分级监测预警措施,切实做好应急资源和力量预置等工作。

3.强化交通基础设施结构韧性与风险防控、寿命预测及防灾减灾、突发性灾害预警及应急救援处置等技术研究,加强在各级科技发展计划中的布局与研发。

责任部门:办公室、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各自领域特点,梳理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动火作业全链条治理、行业冬春火灾防控等重点工作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

3.加强消防宣传,做好消防安全宣贯培训。

责任部门:办公室、执法监督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1.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值班人员管理,配优配强值班力量。

2.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3.做好舆情监测、研判与处置。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今年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开展14项专项治理行动,其中6项涉及我局,分别是“百吨王”跨区域布控稽查行动、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行动、城市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公路工程施工驻地防灾治理行动。请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制定方案或持续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按既定部署实施。

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单位和完成时限,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请于6月、9月、12月的5日前,将年度重点工作情况报局安委办(执法监督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