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日全市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会议、8月31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区两级领导部署要求,切实强化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将《宝坻区交通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宝坻区交通局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宝坻区交通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道路安全治理能力提升,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成效,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维护,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
交通局成立“百日攻坚行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百日攻坚行动”活动的组织领导,“百日攻坚行动”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局安委会负责。
“百日攻坚行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王洪海 苏建春 王 学 朱彦春
成员单位:办公室 公路管理科 政工科 运输管理科 执法监督科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基层各单位的“百日攻坚行动”活动组织形式由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及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时间阶段安排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强化入企检查,覆盖“两客一危”企业及客运站、公交企业,“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开展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排查工作。
第二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4日,强化路面检查,与公安交管部门紧密配合,在重点点位特别是进京通道对车辆实施检查,开展严打“百吨王”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11月15日至12月31日,强化普货运输企业检查,突出零担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一超四罚”,针对公路安全设施隐患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
四、集中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第一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
强化入企检查,覆盖“两客一危”企业及客运站、公交企业,“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开展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排查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两类人员”安全考核情况、所属车辆动态监控情况等,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重点强化危险货物非法运输整治,围绕“人、车、企”等关键要素和重点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突出隐患问题。
3.严格督促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严格安检,严格管控违禁物品进站上车。
4.检查公交运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监控系统配备使用情况、驾驶员安全运行培训教育情况等。
5.全面开展“四类企业”和“四类场站”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规范货车装配载标准,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站)。
6.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与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防护设施。
(二)第二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4日)
强化路面检查,与公安交管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专项整治,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 路面查验车辆、人员资质,确保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合法合规运营;严禁客运、普货(含零担货物运输)车辆非法夹带危险货物进京等违法行为,严防涉枪涉爆物品流入首都。
2.全面整治“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
3.依法查处非法改装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车辆,加强对进入我区运油车的检查。
4.加大对未经批准运载危化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5.全面排查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查处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
6.落实交通、公安交管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严管严控严打“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形成区域整治合力,始终保持治超高压态势。
7.针对公路与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存在风险隐患或已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路段点位,开展专项整治。
(三)第三阶段(11月15日至12月31日)
对普货运输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实地检查确定普货企业是否为零担运输企业。确认属于零担运输企业的,突出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一次性运输合同客户实名登记制度、定期运输合同客户备案管理制度、托运物品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2.货物受理告知、当面查验与抽检抽查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建立从业人员实名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制度执行情况。
4.是否存在通过零担渠道违规承运危险化学品、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的情况。
5.对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严格落实“一超四罚”。
6.针对公路安全设施隐患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成立三个“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
1、道路运输“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
组 长:苏建春
副组长:张洪威、于海富
责任部门、单位: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超限超载“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
组 长:朱彦春
副组长:张艳菊、张文柏、
责任部门、单位:执法监督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3、公路设施“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
组 长:王 学
副组长:李 丽、张杰
责任部门、单位:公路管理科、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六、工作方式
(一)严格检查。各工作组要依职责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检查工作,成立专项检查组,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具体时间、点位、参与人员等(检查方案9月15日前报送局执法监督科),实现对“两客一危”企业及客运站、公交企业全覆盖,既查纳管企业违规营运,又查路面非法营运行为。按照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严格进京危化品车辆管控,既查我区营运车辆,又查外埠过境车辆。坚持“四不两直”和“四铁”要求,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凡涉及处罚事项的坚决从严执法,过程中要注重和公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不留空白盲区。
(二)组长带队,推动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组每月10日、24日前报送工作进展及附件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局执法监督科。电话:29241862邮箱(bdqjtj03@tj.gov.cn)
各工作组,做到不走过场,严管严查,严追严问。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上报局安委会。
(三)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各工作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统计报送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报送局执法监督科。明确每项隐患问题的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定期督促隐患问题整改,持续跟踪隐患整改进度,对已整改完成的隐患进行验收,及时销号,形成闭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领导既要挂帅、也要出征,抽调精干人员,切实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协作,共同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形成上下联动、密切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规范信息报送。检查过程中,要压实部门领导责任和检查人员检查责任,做好过程跟踪和签字确认等工作,留存备查。
附件:“百日攻坚行动”第__阶段隐患整治信息统计表
附件:
“百日攻坚行动”第 阶段隐患整治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统计内容 |
本期数量 |
累计数量 |
1 |
检查企业数 |
||
2 |
检查车辆数 |
||
3 |
出动检查人次 |
||
4 |
发现隐患数量 |
||
5 |
隐患完成整改数量 |
||
6 |
处罚企业数量 |
||
7 |
处罚车辆数量 |
||
8 |
处罚金额(万元) |
||
9 |
下达违法文书数量 |
||
10 |
停产停业企业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