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主要职责是管理所属基层单位、乡村道路修建、道路运输管理、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公路质量监测以及客运管理等。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内设 5 个职能科室;下辖 3 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本级
2.天津市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3.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4.天津市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8251.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9254.254408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47.7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96.17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35556.624408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 5 万元。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 37505.554408 万元。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 37505.554408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0516.044408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上年度结转及项目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9254.254408 万元,占 24.67 %;一般公共预算 28251.3 万元,占 75.33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占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2023年支出预算 37500.554408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0511.044408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上年度结转及项目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 14336.49 万元,占 38.23 %;项目支出 23464.064408 万元,占 62.5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8251.3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261.79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8251.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 0 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8251.3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261.79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增加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47.7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96.17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26307.37 万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8251.3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261.79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增加 。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47.76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47.5 万元,主要原因是 新增人员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47.76 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98.51 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49.25 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 596.17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45.16 万元,主要原因是 新增人员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96.17 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34.28 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行政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 555.36 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 6.53 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 26307.37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1169.13 万元,主要原因是 项目增加 ,其中:
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26307.37 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1609.34 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支出 ;公路建设 8627.68 万元,主要用于 九园公路政府回购款 ;公路养护 7246.72 万元,主要用于 公路养护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300 万元,主要用于 网络治超 ;公路运输管理 4523.63 万元,主要用于 运输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4000 万元,主要用于 公交运营补贴
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4336.49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243.9 万元,主要原因是 新增人员 。其中:
人员经费 12884.81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444.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84.96万元、津贴补贴1360.23万元、奖金81.55万元、绩效工资2924.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8.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9.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9.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51万元、住房公积金2987.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0.07万元,其中:离休费28.24万元、退休费227.68万元、退职(役)费0.61万元、生活补助60.33万元、奖励金0.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89万元。
公用经费 1451.6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5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166万元、邮电费29万元、取暖费54.46万元、差旅费43万元、维修(护)费92.13万元、租赁费54.5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40万元、劳务费128.7万元、委托业务费128.58万元、工会经费152.13万元、福利费197.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5万元、其他交通费20.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5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90.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25.5 万元,主要原因是 车辆购置减少 。具体情况: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88.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88.5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 25.5 万元,主要原因是 车辆购置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
三、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2 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
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天津市宝坻区交通局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155.74 万元,包括办公费17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9.81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4.13万元、租赁费14.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6.24万元、委托业务费9.76万元、工会经费10.25万元、福利费13.86万元、其他交通费20.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41.3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1.3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主要项目是:复印纸采购项目 6.39 万元,车辆燃油项目 3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58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4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巡路车23辆和待报废车1辆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1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 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2 个,涉及预算金额 13914.81 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