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镇、经济开发区和中关村管委会: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财〔2023〕2号)的要求,经过项目单位申报,各区推荐,第三方机构评审,目前市工信局等五部门已经下达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其中我区工信类方向本次计划共支持8个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179.55万元(市级财政598.79万元,区级财政589.76万元)。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街镇、经济开发区和中关村管委会将本通知下达给项目承担单位,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二、项目实施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建设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政府采购主体要求的应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三、支持类项目的承担单位应与市区项目主管部门签订任务书。项目建设内容变更、项目延期,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请示市区项目主管部门,经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更或延期。
四、对于项目承担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法按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的,或对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拒不配合的,市有关部门将收回财政资金。支持类项目结项前,项目单位迁出天津市或税务征管关系脱离天津市,应主动退回专项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宝坻区)
(联系人:田蕾; 联系电话:022-29243766)
宝坻区工信局
2023年12月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