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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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发布时间:2021-02-10 14: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公安自媒体等方式,紧扣热点和焦点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做到发布信息准确、及时。以服务促和谐,利用“平安宝坻”官方微博公开信息3897条;4同名微信平台公开文章584篇,全年阅读量261.9万,传播指数684.26,全年点赞量4万。将警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强化宣传发动,用实例去普及知识,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我局经常性对分局公开项目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了解群众想法,不断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调整,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年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无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0

114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41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384403

行政强制

2

0

200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

114.11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4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政务网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政务网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对《条例》的理解不透,公开主动性不强。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性的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与警务公开的结合不够紧密,部分文件内容缺乏对警务公开的规政务网范性指引,我局将结合公安工作特点,深化警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高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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