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对我区部分道路采取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的时间和道路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实行城区内部分道路重中型货车、拖拉机限行的路段、时间
(一)限行区域
宝坻区城区限行道路为:
1.西外环(平宝公路44公里加650米至51公里加200米共用道路);
2.潮阳大道(克黄线594公里加600米至598公里加700米共用道路、潮阳大道5公里加300米至5公里加800米路段、平宝公路51公里加200米至53公里加600米共用道路);
3.朝霞路;
4.西环北路;
5.开元路;
6.东城北路;
7.东环北路及东环路;
8.林海路;
9.钰华街;
10.渠阳大街;
11.南环路东沿线(东环路至地质路);
12.建设路(钰华街至宝通路);
13.南城东路(东环路至东外环);
14.南城西路(西外环至朝霞路);
15.北城东路(东环路至东外环)。
(二)限行时间
(持有通行证、通行码的车辆在允许的路线、时间段内通行)
1.全天24小时。
2.城市物流配送货车的限行时间为5时至23时。
二、实行城区内部分道路轻型(含)以上货车限行的路段、时间
(一)限行区域
1.建设路:东城南路至开元路;
2.广川路:东城南路至南关大街;
3.南关大街:建设路至南三路。
(二)限行时间
7时至20时。
三、实行城区外部分道路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限行的路段、时间
(一)限行区域
潮白河左堤公路:克黄线至宁河界。
(二)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四、其他限行措施和规定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清障救援车、邮政专用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次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二)环卫、道路养护、环保、气象应急等专项作业车辆不受本次通告限行措施限制;
(三)新能源货运车辆通行按照新能源货运车辆通行政策执行;
(四)确需在限行的时间,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凭相关证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通行码。对执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的货运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保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