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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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构职能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发布时间:2022-03-09 14:47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本地区公安工作制度。

    二、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工作,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进行侦查或者处置。

    三、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队伍建设,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考试考核、表彰奖励、工资抚恤等工作。

    四、组织、管理本地区公安经费、装备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承办市公安局与宝坻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 郑华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8号

    邮政编码:3018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2-29256208(案事件处置)、022-29256210(办文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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