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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直预算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以及警示作用,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政府采购领域财会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津财采〔2024〕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依法规范采购意识和政策业务水平。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政府采购领域财会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