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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直预算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津财采〔2024〕17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宝财采〔2020〕6号)同时废止。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