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津财金指〔2023〕8号)文件,现下达你委2023年第二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央)资金510万元。
请列入“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支出科目。
请你单位按照《天津市农业农村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19〕134号)和《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20〕17号)等规定,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