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 关怀版 | 简体| 繁体

关于取消天津瑞庆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08:30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通知》《市金融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同意取消天津瑞庆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的通知》,决定取消天津瑞庆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现予以公告。

经营资格取消后,天津瑞庆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依法继续承担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但不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业务。



宝坻区金融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