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天津市财政局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津财会﹝2025﹞12号)等文件要求,宝坻区财政局对天津市宝坻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是存在购买的档案柜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二是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三是存在原始凭证规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被查单位下达了《财政检查结论》,责令其自接到本结论之日起30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复印材料报送我局。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联系电话:会计科022-29241341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