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津财会﹝2024﹞11号)等文件要求,宝坻区财政局对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党校、宝坻区第八中学、天津联华天安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是存在原始凭证核算不准确问题。二是存在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三是存在工会会费核算不合规问题。四是存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记载金额不符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等规定,对被查单位下达了《财政检查结论》,责令其自接到本结论之日起30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复印材料报送我局。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联系电话:会计科 022-29241341
2024年10月21日